信访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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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东城区地方税务局
纪检监察部门受理检举、控告、申诉范围

1、对东城区地方税务局的党员、党组织违反党章和其他法规,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和其他败坏党风行为的检举、控告。
2、东城区地方税务局的党员、党组织对所受党纪处分或纪检部门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
3、对东城区地方税务局及其工作人员在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
4、对东城区地方税务局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
5、东城区地方税务局工作人员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
6、其他涉及党纪党风和政纪政风的问题。
不予受理的范围
1、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解决的投诉请求。
2、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
3、涉及对村民委员会、居委会及其职务行为的信访事项。
4、其他不属于本局纪检监察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